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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香港国际礼品与赠品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513   状态:状态
展会日期 2013-04-27 至 2013-04-30
展出城市 广州
展出地址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展馆名称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香港贸易发展局
承办单位 广州汇连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说明
展会简介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香港礼品及赠品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开拓我国礼品及赠品的国际市场,促进相关产品的出口,受香港贸易发展局委托,作为该展中国内地代理,继2013年之后我司将继续组团参加2013年4月27日至30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第27届香港礼品及赠品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2013年香港礼品及赠品展     【展会时间】2013年4月27日-30日     【展会地点】中国 香港 湾仔港湾道一号     【展馆名称】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香港出口商会协办的第27届香港贸发局香港礼品及赠品展,已于2012年4月27至30日举行,成绩**。这个礼品展是全球规模更大的同类展会,参展商数目更打破纪录,达4,074家。他们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前几次参展的丹麦和斯里兰卡公司,展示新颖产品。大会涵盖多个展品类别,例如宣传赠品、玩具及体育用品、派对及节庆用品、新婚贺礼及用品、时尚首饰及饰品等,并增设「小型摆设及装饰品」和「户外及旅游用品」展区,以加添时尚元素,协助业者把握休闲、运动及度假市场的商机。这年大会也前几次尽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扩建后的所有展览用场地。          香港礼品及赠品展2012共有17个展团,在会上设立展馆,包括中国内地、法国、德国、印度、印尼、意大利、韩国、澳门、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西班牙、台湾、泰国、土耳其、英国及香港出口商会;其中法国和西班牙展馆更是前几次在香港礼品及赠品展亮相。参展商展示更新颖的创意礼品及赠品,为来自全球各地的买家带来惊喜。更大的买家来源地为中国内地、美国、台湾、日本、澳洲、德国、韩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及马来西亚。展览会吸引超过48,000名来自141个国家和地区的买家出席,其中包括大会特别安排的93个采购团共6,662名买家,他们来自78个国家和地区。。
参展范围
展区内容 ●宣传赠品 ●玩具及体育用品 ●派对及节庆用品 ●科技礼品 ●新婚贺礼及用品 ●时尚首饰及饰品
收费标准
相关费用     ㈠展览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参展单位。     ㈡展位费:     专业馆:     人民币31300元/ 9平方米标准展位。     人民币41800元/12平方米标准展位。     人民币52260元/15平方米标准展位。     品牌馆:     人民币41800元/9平方米特装展位。     人民币55000元/12平方米特装展位。     人民币68800元/15平方米特装展位。     光地费:     3050元/平方米,27平方米起租。     ㈢角位费:两面开摊位加收摊位总费用的5%,三面开摊位加收摊位总费用的7.5%。
注:特装展位请提前申请、由参展商自行设计搭建或委托组委会工程部搭建——宁波商业街网站友情提示
现场活动
参展手续 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经领导签字并加?*潞螅诒刂谷掌谇坝始幕虼嬷廖宜荆ㄏ喙匦畔⒓捌摺⒘捣绞健保? 2、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展览服务费、展位预订金共计人民币12,000元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见“六、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 香港礼品及赠品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确认展位后退展的单位,展览服务费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单位,展览服务费和展位预订金均不予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两份表格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赴港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由于企业的自身原因(如不能及时缴纳参展费用、赴港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时间过晚无法按期成行、展品逾期到达****集货地点等)而导致无法顺利参展,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 6、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按上述2办理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7、参展单位应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违法行为(包括涉嫌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需自行解决,与我司无关。 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五、报名截止日期     展位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配原则进行,报名将于2013年2月20日截止。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树一
地址:天河区车陂路8号源利大厦437室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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